日前,某些电子产品因“重金属超标”被公示,媒体就此进行了系列报道,有媒体甚至称其会致癌。一时间,电子产品致癌说甚嚣尘上,在部分消费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对此,记者进行了多方走访。
信产部:超标不等于不合格
信产部经济体制改革与运行司体制改革与市场处黄建忠处长对记者表示,对于重金属超标的执法依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媒体和公众存在一定的误解,“超标”并不等于其产品是不合格的,超标也并不意味着产品对会人体造成伤害,可以致癌就更加夸大其词了。造成这种误会的根本原因是对于“超标”这一概念的误读。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实施的配套行业标准之一的《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标准中给定的值仅仅是区分产品中是否“含有”有害物质的标准。即如果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给定的值则被认为是“含有”有害物质,否则,被认为不含有有害物质。也就是说超标只是产品分类标准,而不是产品是否合格的判定标准。
黄处长进一步表示,这种误读会给相关品牌和产品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像本次“超标致癌”事件中的学习机品牌诺亚舟,事实上只要张贴环保标识就可以了,它并不会对学习机使用者带来身体伤害。
工商局:公示只为提醒环保意识
本次执法机构——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曹中生处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管理办法》出台旨在减少环境污染,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它规定在办法正式实施之日,也就是今年的3月1日以后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都必须依照相应要求,张贴环保标识标明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和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及包装物材料名称。那么,张贴环保标识的目的又在何处呢?曹处长解释称:“张贴环保标识,便于在环保期限之后,了解其有害物质的含量等信息,便于对其进行正确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对于没有张贴环保标识的企业进行公示,就是要引起电子产品企业对于环保的重视,减少电子产品的污染,促进电子污染物有效得到处理回收。更重要的是,引导电子产品企业采用环保材料,提高环保意识,为未来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曹处长还表示,在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十分必要的,对于产品里存在的有害物质消费者大可不必惊慌,国家对这些产品的安全性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取得安全认证就不可能被允许在市场上销售,正确使用不会对身体产生任何危害。
专家:学习机重金属的含量对人体无害
为了进一步弄清事实真相,记者又走访了北京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表面工程学科部主任王从曾教授。王教授解释说:“重金属一般都比较稳定,尤其是你提到的‘六价铬’,对人体的毒害主要是通过饮食摄入及呼吸进入人体,一般不会形成蒸汽进入空气,也难以进入饮用水和食物中对使用者造成直接危害。况且,学习机扬声器中残留的六价铬事实上量非常小,在环保期限内,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王教授提醒消费者不必草木皆兵,要正确对待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问题。
要求制造厂家标识主要是提醒消费者使用期过后要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危害。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环保的替代物一定会相继出现,就象无氟冰箱取代氟利昂冰箱一样。企业有责任为环保做出努力,有条件时使用环保材料,在条件不允许时,也要张贴环保标识,让消费者明白消费的同时,也便于日后对这些物质的适当有效处理。
据记者了解,诺亚舟已经将所有产品张贴了环保标识,其负责人也表示,要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时候,推广环保材料的广泛应用。为了向消费者致歉,诺亚舟接受消费者对该款产品NP800的退换货,这种坦诚和真诚,必将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理解,是无愧于学习机行业领导品牌的担当。
文章来源:http://it.21cn.com/prnews/2007/11/22/3932578.shtml